未付出音乐效劳用度 酷我告状峰范公司索赔50万
2018年12月25日 17:15
作者:郭秋阳
编纂:郭秋阳
文章出处:泡泡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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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正午,海淀法院网音讯,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峰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因以为对方未付出音乐效劳用度,请求付出效劳用度50万元。
案件概况以下:原告酷我公司诉称,2016年7月20日,其与峰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FIIL与酷我科技计谋协作协定》,商定由酷我公司以TCP形式接入峰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耳机平台,并经由过程该平台为用户供应在线音乐效劳。依据协定商定,峰范公司在收到原告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向原告付出效劳用度50万元,但至今还没有收到该项效劳用度。酷我公司屡次联络峰范公司催要该笔款子无果,故告状至法院,请求峰范公司马上付出效劳费50万元。
峰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托互联网平台,自力研发和设想音乐耳机的新型创业公司。FIIL是摇滚音乐人汪峰亲身建立的耳机品牌。据悉,汪峰曾屡次以峰范董事长兼产物司理的身份列席科技活动,宣扬本身的品牌。
现在,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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